備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簡稱「十五五」規劃)已於2026年3月13日正式發布。作為未來五年(2026–2030年)中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頂層政策指引,該規劃進一步明確能源轉型與綠色低碳發展的核心路徑。
目前,中國正處於邁向「碳達峰」目標的關鍵階段。相較過往,「十五五」規劃更強調由「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的系統性改革,同時將再生能源發展、終端電氣化、工業能效提升,以及數位化賦能等領域提升至更優先的戰略位置。此一轉變不僅代表政策重點的調整,也意味著企業在能源使用結構、碳盤查機制與減碳路徑規劃上,將面臨更深層次的轉型壓力與要求。
對企業而言,「十五五」規劃所釋放的低碳轉型方向,既是制度性的剛性約束,同時也是長期發展的重要機會。一方面,碳排放管控與碳資訊揭露等監管要求將持續趨嚴;另一方面,綠電供應規模持續擴大,各類低碳技術應用場景也更加成熟,使企業得以更系統性地落實全流程減碳目標,並建立可量化、可執行的長效碳管理體系。
本文將重點整理「十五五」規劃中與能源轉型及產業減碳相關的核心內容,協助企業更精準掌握政策趨勢與轉型方向。
「十五五」主要指標/目標
在「十五五」規劃的指標體系中,能源與低碳轉型的重要性明顯提升。在20項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中,與綠色低碳及能源安全相關的內容,占據8項約束性指標中的6項,權重之高前所未見,充分顯示出國家層面對能源轉型與減碳約束的進一步強化。
| “十五五”時期其他低碳與能源安全保障主要指標 | ||||
| 指標 | 2025 | 2030 | 屬性 | |
| 1 | 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17.7 (5年累計值) | 17 (5年累計值) | 約束性 |
| 2 | 非化石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 | 21.7 | 25 | 約束性 |
| 3 | 地級及以上城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微克/立方米) | 28 | <27 | 約束性 |
| 4 | 優良水體比例(%) | 80 | 85 | 約束性 |
| 5 | 森林覆蓋率(%) | 25.1 | 25.8 | 約束性 |
| 6 | 能源綜合生產能力(億噸標準煤) | 51.3 | 58 | 約束性 |
在「十五五」規劃全文中,除了第三章「主要目標」裡列出的上述硬性指標外,在多個篇章中還散布著許多對能源和低碳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的具體目標和行動方向。這些內容對於企業把握未來五年的政策趨勢和市場機遇同樣關鍵。
| “十五五”時期其他低碳與能源主要目標 | |
| 1 | 單位GDP能耗下降10%左右 |
| 2 | 推進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實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動 |
| 3 | 加快推進新增用電量由新增清潔能源電量覆蓋,推動煤炭和石油消費達峰 |
| 4 | 全面實施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 |
| 5 | 制定產品碳足跡覈算規則標準,發佈重點產品碳排放限額標準,建立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 |
| 6 | 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範疇,加快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建設 |
| 7 | 有序推動符合要求的高載能產業向可再生能源資源富集區域轉移,建設零碳工廠和園區 |
| 8 | 提高終端用能電氣化水平,推動能源消費綠色化低碳化。 |
”时期其他低碳与能源主要目标
其中涉及:
- 能源領域核心部署:能源安全與電網建設,賦能跨省跨區綠電高效流通
- 能源安全新戰略:為企業綠電採購打開新空間
「十五五」規劃將能源安全放在更加核心的位置,並將其與新能源發展緊密結合,這一變化對企業範疇二減排具有直接影響。規劃明確提出「推進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並配套「實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動」,這意味著未來五年風電、光伏等綠電的供給能力將迎來實質性躍升。這種由保障國家能源自主性驅動的供給側變革,為企業透過市場化交易取得綠電奠定資源基礎。
從企業視角來看,隨著清潔能源裝機與併網規模持續擴大,企業透過市場化機制取得綠電將不再受限於資源稀缺。綠電正從過去的「可選項」逐步轉變為規模化的主流路徑,使企業能夠更穩定地將自身減排目標與中國能源轉型進程相銜接。
與此同時,規劃進一步提出要優化全國電力流向與跨區域通道佈局,並基本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以逐步打破長期存在的省間交易壁壘,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範疇內實現高效配置與共享。配套政策《關於促進電網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5〕1802號,2025年12月1日發布)進一步明確,要著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全面提升電力系統的互補互濟能力與安全韌性水平,透過一體推進主幹電網、配電網及智慧微電網發展,加快智慧電網建設,完善城鄉配電網結構,並科學佈局抽水蓄能及新型儲能體系,為高比例再生能源併網與消納提供關鍵支撐。根據規劃目標,到2030年新型電網平台將初步建成,「西電東送」輸電規模將超過4.2億千瓦,新增省間互濟能力4000萬千瓦,同時推動配電網向柔性化、智慧化方向升級,支持源網荷儲一體化及虛擬電廠等新型運行模式,並透過持續推進特高壓通道建設,顯著提升跨區域清潔能源輸送能力,以支撐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達到30%。
在電源側布局方面,「十五五」規劃進一步將「沙戈荒」大型風電光伏基地、沿海核電基地及可控核融合等前沿能源技術納入「十五五」規劃109項重大工程項目。可控核融合被明確列為未來產業的重要發展方向,在「十五五」期間重點推動其研發工程化進程,與量子科技、氫能等共同構成引領新質生產力的關鍵技術領域,並被列為28項培育新經濟成長點的標誌性工程之一,標誌著中國能源體系正從以成熟低碳技術規模化應用為主,逐步走向前沿零碳技術的工程化與商業化探索,透過多元技術路線布局提升長期能源安全性與深度減碳潛力。
在此整體政策框架下,圖1清潔能源基地佈局示意圖所示,規劃重點建設的幾大清潔能源基地——包括「三北」風電光伏基地、西南水風光一體化基地,以及沿海核電與離岸風電集群——將構成未來綠電供應的核心骨架。這些跨區域能源樞紐透過特高壓輸電網絡與東、中部負載中心形成高效率連結,不僅在實體層面強化跨省、跨區電力輸送能力,也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下的綠電交易提供基礎設施支撐,從而支援再生能源在更大範疇內實現最佳化配置與高效消納。
對企業用戶而言,一個新能源電力佔比持續攀升、跨區域電網配套日趨完善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意味著:
- 採購選擇更靈活,綠電採購突破地域壁壘:可突破本地綠電資源限制,依託全國統一電力市場交易機制與跨區域輸電通道,企業可直接對接西部、北部「三北」風光大基地、西南水風光一體化基地等核心清潔能源產區,採購兼具價格優勢與優質環境屬性的綠色電力,拓寬綠電穩定供給渠道。
- 交易機制更成熟,降低綠電交易成本與難度: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搭建起標準化、規範化的交易體系,釋放透明連貫的市場價格信號,統一交易規則與流程規範,有效破解以往區域分割導致的信息不對稱、交易流程繁瑣等痛點,簡化綠電交易環節,大幅降低企業市場化購電的溝通成本與操作複雜度。
- 履約路徑更清晰,強化碳合規與數據可追溯性:跨省輸電通道的完善與市場化機制的成熟,將推動綠色電力證書與綠色電力實體交割的更精準匹配,顯著提升企業在碳盤查,尤其是範疇二碳排放計算的精準度,更好保障資訊揭露中的合規性與可追溯性。
整體來看,能源安全導向下的電力體系改革,正在為企業大規模、永續地採購綠電創造更現實的條件,也使範疇二減排從「目標驅動」逐步走向「可執行路徑驅動」。
碳排放雙控落地:從目標約束走向體系化管理
「十五五」規劃進一步強化減碳約束體系,提出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並全面推行碳排放總量與強度「雙控」。與以往偏重能耗管理不同,此次轉變將碳排放直接納入約束指標體系,標誌氣候治理進入更具剛性與可執行性的階段。同時,規劃明確將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範圍,並逐步建立產品碳足跡盤查規則與碳標示認證制度,推動碳管理由企業層面延伸至產品與供應鏈層級。
對企業而言,此一變化帶來結構性影響:碳排放將不再僅是ESG或資訊揭露議題,而是逐步轉化為與成本、定價及市場准入直接連動的重要變數。對出口導向型企業而言,完善的碳足跡數據與透明的盤查體系,將成為因應國際綠色貿易規範的重要基礎;對高耗能產業而言,碳排放約束將加速推動製程升級與能源結構轉型。
在此背景下,企業需從「被動盤查」轉向「主動管理」,包括建立涵蓋範疇一至範疇三的碳盤查體系,評估不同減碳路徑(如能效提升、綠電採購與供應鏈協同)的成本與可行性,並逐步導入碳資產管理與內部碳定價機制。能夠提前建構系統化碳管理能力的企業,將在未來更趨嚴格的政策與市場環境中具備更強的適應性與競爭優勢。
工業深度脫碳:從單點改造走向系統性轉型
「十五五」規劃以智慧化、綠色化與融合化為主軸,推動工業體系進入深度轉型階段。在傳統產業方面,鋼鐵、石化、建材等重點產業將加快技術改造升級,並透過能效「領跑者」等機制強化約束,持續提升能效與環保標準。在新興產業領域,新一代資訊技術、新能源及智慧網聯汽車等進一步被定位為支柱產業,成為未來成長與低碳轉型的重要動能。
值得關注的是,規劃首次系統性提出「零碳工廠」與「零碳園區」的建設方向,強調從能源使用、生產製程到產品全生命週期的碳排放管理。這意味著工業減碳將從單點技術改善,升級為涵蓋能源結構、生產製程及供應鏈協同的系統性工程。
對企業而言,此一轉型帶來雙重影響:一方面,更嚴格的能效與碳排放約束將加速低效產能汰除,提高營運門檻;另一方面,隨著綠色製造標準與產品碳足跡體系逐步完善,具備低碳生產能力的企業,將在客戶選擇、供應鏈進入門檻及品牌溢價方面取得明顯優勢。提早布局零碳路徑與數位化能碳管理能力,將成為工業企業維持競爭力的關鍵。
結語
整體而言,「十五五」規劃從目標設定到實施路徑,已將能源結構轉型、碳排放管理與產業升級進行系統性整合,勾勒出未來五年中國低碳發展的清晰路線圖。從更具約束力的能耗與碳排放控制指標,到全國統一電力市場與碳市場機制的協同完善,再到以「沙戈荒」大型新能源基地、沿海核電及可控核融合等為代表的重大工程布局,以及新型電力系統與跨區域輸電通道的加速建設,政策體系正持續夯實低碳轉型的制度基礎與基礎設施條件,推動減碳從「政策倡議」逐步邁向「可執行、可量化、可驗證、可交易」的新階段。
對企業而言,此一趨勢不僅意味著更嚴格且系統化的合規與資訊揭露要求,也代表再生能源採購、電力市場化交易、供應鏈減碳管理及碳資產管理等工具與市場機制正持續成熟。隨著電力系統靈活性提升及跨區域綠電配置能力增強,企業在能源結構優化與減排路徑設計方面將擁有更多可行選項。及早將碳管理納入企業戰略決策框架,系統規劃能源採購與減排執行路徑,有助於在政策持續趨嚴與綠色競爭加劇的環境下維持主動性,並在合規要求、成本優化與長期價值創造之間取得平衡。
要掌握這些龐大的機會,需要果斷行動與正確策略。歡迎與我們的團隊聯繫,討論我們如何協助您提供下列各項服務。
RESET 服务:
1. 戰略與路徑設計
協助企業在政策約束與市場機制變化背景下,制定可落地的減碳路徑:
核心服務內容:
- 企業碳排放基線盤查(範疇一、二、三);ISO 14064
- SBTi/淨零(Net Zero)目標與路徑設計
- 碳減排潛力識別與優先順序排序;邊際減碳成本曲線(MACC)分析
- 中長期脫碳路線圖(2025–2035)
2. 能源轉型與綠電採購
基於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及跨區域輸電能力提升,設計最優能源轉型路徑:
核心服務內容
- 再生能源採購策略(多區域採購組合、財務影響分析等)
- 再生能源採購執行支援(綠電、PPA、綠證團購等)
- 主要電力市場政策分析及市場透明度(大中華區,東南亞等)
3. 供應鏈減碳與範疇三管理
協助企業因應客戶減碳要求及供應鏈碳揭露壓力:
核心服務內容
- 供應鏈碳管理與供應商參與專案設計與管理
- 供應商篩選與減排潛力識別
- 供應商能效提升與減碳機會識別(ROI測算)
- 供應鏈減碳專案執行管理
- 供應商能力建構與培訓
- ISO14064
4. 產品碳足跡與生命週期評估
核心服務內容
- 產品碳足跡(PCF)盤查
- 生命週期評估(LCA)
- 環境產品宣告(EPD)支援
- ISO 14067, ISO14040/14044
相关原文参考:两会受权发布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三章 主要目标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实现以下目标。
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至27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水体比例提高到85%,森林覆盖率达到25.8%,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
——国家安全屏障更加巩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进一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5万亿斤左右,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显著提升,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扎实推进。

能源
第七章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二节 加力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
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三北”风电光伏、西南水风光一体化、沿海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加强分布式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布局发展绿色氢氨醇,积极推进光热发电和地热能利用。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电改造升级和散煤替代。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优化全国电力流向和跨区域通道布局,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完善城乡配电网,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完善油气“全国一张网”运行调度机制。
第十九章 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畅通要素有序流动渠道,统筹增量优化和存量盘活,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
第二节 完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机制,加强和改进价格治理。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价格机制,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煤炭价格区间调控政策,加强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
减碳
第四十七章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统筹发展和减排,扎实开展碳达峰行动,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第一节 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激励相结合,稳步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科学合理分解碳排放双控目标,压实碳排放目标落实责任。建立行业碳排放管控机制,明确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管理要求,协同推进产能治理和碳排放双控。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新建和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发布重点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常态化编制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加快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第二节 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深入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和控煤减煤,加快推进新增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单位GDP能耗下降10%左右。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加快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创新应用,有序推动符合要求的高载能产业向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区域转移,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加强既有建筑和市政设施节能降碳改造,促进超低能耗和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实施制冷能效提升和绿色照明行动。加快热力系统绿色低碳转型,因地制宜开展余热资源利用和非化石能源供热,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和按热量收费。推动交通动力低碳替代,加快货运、公共领域电动化和绿色燃料车船应用,提高大宗货物铁路、水路运输比重和新能源汽车运输比重。提升算力设施、5G基站等新兴领域用能效率。健全重点领域能效诊断机制,深入实施能效标识和能效“领跑者”制度。深化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第三节 提升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
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全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管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健全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强化气候变化对关键脆弱领域区域风险影响评估,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能力。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全面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深化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